7月4日,記者從四川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g鐵我ōng)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近日省生态環境廳印發《四川省舞制生态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試行)》,督促著購地方政府履行環境保護責任,不(bù)斷解決突出生态環照日境問題,推動全省生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辦法》共18條,明确了限批情形、限批流程、解除限批流什就程、延長(cháng)限批流程、限批實施監管單位等方面的具體内容高湖。《辦法》規定,凡符合在規定期限内未完成環境質量目标考核要求、生态破壞路關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複任務、未依法開(kāi)展環境影響評價即組織聽白實施開(kāi)發建設規劃等6種情形之一站海的市(州)、縣(市、區),除民生、環保基礎設施和排除安全隐患她老、節能減排項目外,暫停審批對生态有較大(d些民à)影響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值得(de)關注的是,實施限批期間,被限批市(州)少草、縣(市、區)政府應當在限批決定下達後制訂整改方案,明确整科坐改進度,全面落實整改要求。在實施限批期間,被限批市(州)、縣(習子市、區)未依法開(kāi)展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擅輛女自開(kāi)工(gōng)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責令建鐘外設單位停止建設,并依法處罰。
經核查,被限批市(州)、縣(市、區)已舊湖全面落實整改要求的,相關管理單位應當提出解除限批意見;對落讀路實整改要求不(bù)到位的,相關管理單位應當提出延長(cháng)限批意見。
《辦法》還明确,對幹預限批決定實施、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線兵為(wèi)、履職不(bù)力、監管不(bù)嚴的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相嗎能關責任人,将依法依規追究責任。